关于开展全省第四届公共图书馆优秀服务成果和第二届图书馆学情报学学术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苏文社〔2008〕21号
各市文化(文广新)局,南京图书馆: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图书馆公益性社会服务的影响力,不断完善图书馆网络建设,积极拓展延伸服务,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同时有效调动全省图书馆工作者、图书馆学会会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理论研究水平,推进全省图书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第四届公共图书馆优秀服务成果和第二届图书馆学情报学学术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认真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政策,坚持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学术腐败现象,严格执行评委会委员回避制度。
二、申报范围和参评时限
1、服务成果奖:本届申报重点为“图书馆延伸服务”,范围包括图书馆公益性讲座、展览、服务网络和总分馆建设,由各级公共图书馆以集体为单位组织申报;参评项目的时限为2005年1月至2007年12月。
2、学术成果奖:凡江苏省图书馆学会会员及图书馆工作者公开出版、发表以及未公开出版、发表但被决策机构或主管部门实际采纳并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图书馆学情报学学术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项目的时限为2005年1月至2007年12月。
三、奖项设置
1、服务成果奖:设特、一、二、三等奖。
2、学术成果奖:分别按著作类和论文类各设特、一、二、三等奖。
四、参评条件
1、服务成果奖:申报项目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群众受益面广,同时在拓展特色服务、加强分馆建设、积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成效显著,并获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
2、学术成果奖:
著作类包括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编译(工具书、科普读物、译著、教材和古籍整理等),以及有准印字号的印刷型检索工具(书目、索引、题录、文摘、年表、图像资料、名录、指南和手册)等。
论文类包括在省级以上图书馆学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入选中国图书馆学会、江苏省图书馆学会主编并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以及入选国际图联大会和其他国际会议论文集的学术成果。
五、申报办法
1、服务成果奖:以集体为单位提出申报。县级公共图书馆可由部门提出申报,省辖市公共图书馆、南京图书馆可由部门或班组提出申报;申报项目中主要负责人不超过3人。县级公共图书馆申报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省辖市图书馆申报项目一般不超过5项,南京图书馆申报项目不超过10项。
2、学术成果奖:由个人填写学术成果奖申报表,向省图书馆学会提出申请,每位作者原则上只允许申报1项公开出版、发表的学术成果。
六、申报材料
1、服务成果奖:申报者向市、县文化主管部门提交《江苏省公共图书馆优秀服务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1)、1000字工作总结及与申报项目有关的业务档案、媒体相关宣传报道材料复印件各1份;申报材料一律不退。
2、学术成果奖:申报者向省图书馆学会提交《江苏省图书馆学情报学学术成果评奖申报表》(附件2、附件3)、学术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交纳评审费,直接寄送省图书馆学会秘书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
七、评奖步骤与方法
评奖分三个步骤进行,分别为初评、复审和终审。
服务成果奖由各省辖市文化局组织初评,签署初评意见后报送省文化厅;复审由省文化厅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复审结果经媒体公示后,由省文化厅终审确定获奖项目。
学术成果奖由省图书馆学会组建第二届图书馆学情报学学术成果评奖委员会进行初评和复审;经复审后,评定二、三等奖,推荐一等、特等奖;复审结果经媒体公示后,由省文化厅、省图书馆学会终审确定获奖项目。
八、其他
1、评奖时间:自即日起至7月15日为接受申报阶段;
8月15日前,各省辖市完成服务成果奖初评并将结果汇总报送省文化厅,省图书馆学情报学学术成果评奖委员会完成初评工作;
9月15日前,完成服务成果奖、学术成果奖复审工作;
9月底前,通过《江苏文化周迅》和江苏省文化厅、江苏文化网、省图书馆学会等网络媒体完成复审结果的社会公示;
10月公布终审结果。
2、奖励证书:服务成果奖由省文化厅颁发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奖由省文化厅、省图书馆学会颁发获奖证书。
3、联系方式:服务成果奖申报材料报送省文化厅社文处,联系人:陆忠海,联系电话:025-84699891;学术成果奖申报材料报送省图书馆学会秘书处,联系人:储兰,联系电话:025-84356282。
附件:1、《江苏省公共图书馆优秀服务成果评奖申报表》
2、《江苏省图书馆学情报学学术成果评奖申报表(著作类)》
3、《江苏省图书馆学情报学学术成果评奖申报表(论文类)》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