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center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动态 > 正文
发布时间:2013-12-27


    2002年教育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教高[2002]3号文件)(以下简称《规程》)。十余年来,《规程》对促进我国高校图书馆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文献资源和技术环境的变化,《规程》的某些内容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目前高校图书馆的实际情况,需要加以修订。根据教育部第四届高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的安排,全国高校图工委专门组建了规程修订工作组,并在全国范围征求对《规程》内容的修订意见。

      按照全国高校图工委秘书处要求,江苏省高校图工委秘书处于2013年11月1日向全省高校图书馆发出通知征求对《规程》内容的修订意见。在此基础上,于2013年12月5日,组织了由不同类型、不同地区高校图书馆馆长参加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江苏大学图书馆召开,期间得到了江苏大学图书馆馆长卢章平的大力支持。

    参加本次座谈会的有:扬州大学图书馆永平馆长、南京大学图书馆罗钧副馆长、中国矿业大学图书馆李明馆长、苏州大学图书馆石明芳副馆长、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苏坤副馆长、南京农业大学图书馆包平馆长、淮阴师范学院图书馆陈国民副馆长、江苏大学图书馆卢章平馆长、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赵敏馆长、徐州医学院图书馆罗杰馆长、南京财经大学图书馆秦嘉杭馆长、中国药科大学图书馆何华副馆长、河海大学图书馆张毅华副馆长、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图书馆方彦馆长、常州大学图书馆金耀副馆长、淮海工学院图书馆张亮副馆长、南京工业大学图书馆赵乃瑄馆长、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钱军馆长、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姜敏风馆长、南京林业大学图书馆丁其祥副馆长、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张建平常务副馆长、南京医科大学图书馆冯振卿馆长、徐州医学院图书馆彭雪勤馆长等。

    座谈会由江苏省高校图工委邵波副秘书长主持。在座谈会上,各位馆长积极、踊跃发言,针对《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2002年)的各项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省高校图工委秘书处收集、整理、汇总了意见和建议,提交至全国高校图工委秘书处。

上一篇:江苏省高校图书馆集团引进数据库培训圆满结束

下一篇:江苏省高校图书馆集团引进数据库培训圆满结束